今天是

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陈晓燕署名文章

    2014-09-19

  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邮政条例》推动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  

    ---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陈晓燕  

  邮政业是国家基础性、公共性、服务性行业,与人们生产生活紧密相连。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以《邮政法》为基础的邮政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的《湖北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481日起施行。这是湖北省深入贯彻实施《邮政法》,建设法治邮政的重要成果,在全省邮政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年来,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全州邮政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州邮政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近三年邮政业务收入的平均增幅达到14.7%2013年全州邮政业业务收入达到3.14亿元,同比增长20.2%;快递企业业务量增长59.2%,收入增长41.8%;邮政企业业务收入规模在全省排第6位,收入增幅排第1位。州邮政公司被评为“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恩施EMS、申通、中通、韵达等快递公司均被其省公司或全国总部表彰为先进集体,取得的成绩令人欣慰。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州邮政业还存在企业规模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水平亟需提高,行业监管难度大等问题,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邮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同时,我州产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的实施,对邮政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条例》的出台,对邮政业的发展规划、基础建设、保障监督、规范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为全省邮政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也为我州邮政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全面推进恩施州邮政业的新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和模式,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条例》体现了促进邮政业科学发展的精神。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不渝地做好邮政普遍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通邮权益;在做好普遍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促进快递服务的健康发展;要统筹兼顾,处理好普遍服务与竞争性服务,发展与规范,开放与安全的关系,保证邮政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要加快推进邮政业的转型升级。《条例》是在结合邮政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基础上形成的。要遵循公共服务规律,建立政府主导、保障有力、遍布城乡、服务均等的公共邮政服务体系;要坚持推进改革,完善普遍服务保障和监管机制,着力提升普遍服务水平,促进基本邮政服务均等化;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促进快递物流的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现代邮政业的发展。 

  三是要强化管理部门的职能。《条例》明确了州级邮政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职责。州邮政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规范管理,围绕广大消费者关心的服务热点问题,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市场的监管,保护群众的基本用邮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各方推动落实《条例》关于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和促进快递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行业安全运行。 

  四是要形成全社会关注与支持邮政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邮政业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与各行各业的发展紧密相连,《条例》的贯彻实施需要全州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学习宣传《条例》,及时研究出台具体落实措施,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共同为我州邮政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转载自《恩施日报》2014年8月1日A5版专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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