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邮政管理局局长谭忠厚做客恩施州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在线访谈节目 2014-09-19
主 题:为群众提供安全快捷的邮政业服务 访谈摘要: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颁布的《湖北省邮政条例》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湖北省邮政条例》较之前实施的《邮政法》有哪些变化,增加了哪些新的内容,对我州邮政业发展将产生哪些深远影响?今天,恩施州政府门户网站邀请到恩施州邮政管理局局长谭忠厚,请他为广大网友解读相关问题。
2014年2月28日,全州邮政业2014年度工作会议召开。副州长陈晓燕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8月1日,恩施州邮政管理局组织11家邮政、快递企业在恩施市清和园广场开展《湖北省邮政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记者】谭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恩施州政府网站,首先能否请您为广大网友介绍一下我州邮政业的发展概况以及邮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能。 【谭忠厚】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跟大家介绍邮政业和邮政管理工作的相关情况。 邮政业是一个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行业,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和网购消费的迅速发展,邮政、快递服务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传统的邮政行业正焕发着前所未有的活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州邮政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尤其是快递服务异军突起,邮政业服务经济民生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到2013年,全州邮政业业务收入达到3.14亿元,同比增长了20%以上。特别是快递企业业务量增长了接近60%,收入增长了40%以上。邮政企业的收入规模在全省排到了第6位,业务收入增幅排到了第1位。增长速度在全州各经济行业中遥遥领先。 我局是2012年深化邮政管理体制改革时新成立的行政管理部门。2006年邮政行业实行了政企分开体制改革,成立了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又实施了完善省以下邮政监管机构体制改革,2012年11月8日,恩施州邮政管理局在全省率先成立。我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信息安全。 【记者】谭局长,请您简单给我们介绍下《湖北省邮政条例》出台的有关背景? 【谭忠厚】随着行业的发展,邮政业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形势,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邮政普遍服务能力不足;快递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消费者投诉逐年增加;行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通信权利的实现;行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难点问题,如邮政普遍服务亏损与补偿问题、“最后一公里”投递难问题、快递车辆通行停靠难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行业发展,亟需加以解决。 正是基于邮政业的发展现状和新的发展趋势,为着力解决当前邮政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我省邮政业改革发展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历时11年,终于制定出台了这部极其重要的地方性法规。 【记者】请谭局长给我们讲解下《条例》的主要情况? 【谭忠厚】《湖北省邮政条例》是今年5月29日经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二是强化邮政普遍服务保障。三是促进和规范快递服务发展。四是完善安全保障机制。五是强化行业监管。 【记者】对于邮政业这样一个发展如此迅速、潜力如此大的产业,《条例》在引导和促进其发展方面有什么举措? 【谭忠厚】《条例》突出了规划引领作用。针对当前我省邮政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行业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与规划不够协调等问题,《条例》重点就如何发挥规划在现代邮政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明确作出规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邮政、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二是邮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邮政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批准后依法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三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邮政设施专项规划的要求,对邮政营业场所和邮件处理场所进行规划控制。四是农村地区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当地镇、乡和村庄规划。 【记者】邮政普遍服务是邮政业的立业之本,《条例》对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有何规定? 【谭忠厚】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是邮政立法的重要宗旨。为切实加大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力度,《条例》还专设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一章,强化了相关保障措施。 一方面是明确和强化了政府的责任。《条例》在总则中将邮政普遍服务明确定位为“国家保障的重要公益性服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给予财政扶持和政策优惠,重点扶持农村和交通不便地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 另一方面是明确和强化了邮政企业的责任。第一,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城乡规划、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设置邮政营业场所、邮政报刊亭、邮筒(箱)等邮政设施。第二,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用户持续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第三,邮政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按照国家规定开办所有种类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并公示相关信息。第四,邮政企业对用户交寄的邮件,应及时、准确、安全投递,其中省内信件的投递要符合《条例》的具体时限。 【记者】快递服务的迅猛发展,大家有目共睹,《条例》对快递服务发展有何政策支持? 【谭忠厚】对快递服务业给予鼓励、支持是这次《条例》的一大亮点。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促进和规范快递服务发展。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与邮政基础设施一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四是明确快递车辆在城区停靠、通行等方面享受邮政专用车辆相同的便利通行政策。 【记者】目前有些学校、单位或者物业公司出于安全等原因的考虑,不允许快递员和快递车辆进入。针对这个问题,《条例》有何解决办法? 【谭忠厚】这就是我们称之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了化解这个难题,《条例》也作了一些规定,主要是明确和强调了有关方面的配合、支持责任。一是规定机关单位和城镇住宅区等的产权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提供接收快件的场地或者服务设施;未提供的,应当允许统一着装并佩戴标识的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和车辆进入为用户提供服务,不得收取费用。二是规定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宾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快递服务营业场所或者自助快递服务设施,其管理单位应当为快递企业开展业务提供便利和场租优惠。三是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物业合同有代收、代转快件约定,或者与业主有书面或者口头约定的,应当为业主代收、代转快件。 【记者】众所周知,当前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许多城市对货车等机动车辆实行了不同程度的限行措施,对非机动车辆也在逐步清理。在这种情况下,邮政、快递车辆的正常通行如何得到保障? 【谭忠厚】这个情况确实是当前困扰快递发展的一个棘手问题,为了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在车辆停靠和通行方面与邮政企业享有同等的便利,即快递车辆在运输、投递快件时,确需通过禁行路线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地段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临时停靠作业。 【记者】《条例》在规范快递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有何规定? 【谭忠厚】当前快递服务不规范的问题确实比较普遍,消费者对此反映也比较强烈。针对这个问题,《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明确了快件收寄、投递环节的服务规范,对快递企业和用户各自的责任作了明确划分。二是要求被加盟企业对加盟企业实行统一管理,对于加盟企业给用户造成的损失,被加盟企业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三是规定快递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中断、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确需临时歇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所在地的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营业场所及有关媒体上公告。四是对野蛮分拣和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处理邮件快件,服务不符合国家标准损害用户利益等行为作了明确禁止性规定,同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是规定企业对用户的举报和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答复用户。用户对于企业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记者】去年以来,全国范围内邮政行业发生了多起安全事件,为行业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条例》有没有对此进行规定? 【谭忠厚】去年以来国内快递行业发生了一些安全事故,暴露了当前邮政行业安全监管中还存在着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为此,《条例》强化了邮政、快递企业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 一是加强了信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保管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二是完善收寄验视制度。《条例》规定,对可疑物品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对收寄的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依法应当进行验视和加盖验视专用章或者专门标识,违反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措施。邮政、快递企业在转运、投递邮件、快件过程中,发现有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记者】谢谢谭局长接受我们的采访。 【谭忠厚】为老百姓提供安全、快捷、方便、准确的邮政业服务是恩施州邮政管理局的义务和责任。衷心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州邮政业的发展。 (转载自恩施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宾访谈》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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