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邮政管理局关于快递业务经营资质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06-20
各寄递企业: 近期,有个别快递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网点证照时存在中介服务收费的情况,网点误认为是邮政管理部门办证收费,为进一步让企业明确经营资质办理事项,特公告如下: 一、为快递企业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名录、备案,是我局行政服务职能的一部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为下属网点办理分支机构名录、备案均属于许可企业法定义务。任何企业或机构不得借用州邮政管理部门名义向下属网点进行任何形式的收费。许可企业在办证过程中,自愿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属于企业自主行为。 三、我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为企业代办证照。 四、我局进一步简化办证服务流程,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名录、备案均为一次性网上提交,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办理。 五、任何企业、机构都不允许利用我局名义对办证进行收费,如有类似情况请及时向我局举报,我局将严肃查处。 办证咨询服务及举报电话0718-8253305。 特此公告。
恩施州邮政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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