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湖北省快递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的通知 2017-04-24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 关于举办2017年湖北省快递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的通知 鄂邮管〔2017〕34号 各相关快递企业、院校,各市(州)邮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邮政业“十三五”系列规划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湖北技能强省战略工程,开展以“湖北工匠”选拔行动为主体的各类技能竞赛,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湖北省邮政管理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共同举办2017年湖北省快递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为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快递企业员工及相关院校学生搭建一个开拓视野、切磋技艺、交流经验、展示职业技能和精神风貌的平台;提升个人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激励快递企业员工及相关院校学生的创新发展热情和爱岗敬业精神,提升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优化快递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机制,推动快递安全、健康、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主办单位:湖北省邮政管理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 承办单位: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协办单位: 中诺思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武汉邮政培训中心、湖北省快递协会 为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下设竞赛办公室和评判委员会;竞赛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和会务组,评判委员会下设命题组和裁判组。 竞赛组委会主要职责是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与组织管理,指导竞赛办公室、评判委员会工作;对竞赛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决策,对竞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竞赛办公室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负责竞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竞赛奖品、物品的设计、制作和管理;负责竞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竞赛评判委员会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竞赛的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制订竞赛方案、竞赛规则等相关技术性文件;负责命制竞赛试题、制订评分标准;负责编制竞赛复习大纲、辅导资料等;负责选拔裁判并组织培训,并将裁判人员名单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负责竞赛场地、用品用具、设备(包括对考件的检测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负责竞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负责竞赛结果的核实与发布,并参与竞赛结果的复核等工作。 竞赛仲裁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复审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程、规程中发生的纠纷,保证竞赛规则、规程的正确执行。 三、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分为员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按单位组成参赛队,参赛选手应已取得快递业务员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赛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竞赛职业及项目 (一)竞赛职业:快递业务员 (二)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包含快件收派和快件处理两个模块。每个竞赛模块均由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竞赛两部分组成。 快件收派模块实际操作竞赛项目包括:易碎品的包装与捆扎、快件排序及制作派送路单、识别禁寄物品。快件处理模块实际操作竞赛项目包括:总包拆解异常情况及处理、国内快件分拣、国际快件分拣。 快件处理模块实际操作竞赛包括:总包拆解异常情况及处理、国内快件分拣、国际快件分拣。 五、竞赛标准及命题方式 (一)竞赛标准 按照《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以高级技能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命题,同时根据当前快递企业实际需要,突出快递实操技能。 (二)命题方式 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和制卷;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相关考务工作。 竞赛项目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竞赛总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30分,实际操作70分。 竞赛组委会根据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竞赛内容,以快递业务员鉴定培训教程为基础,在比赛前,向各参赛单位发放《赛项指南》。技能竞赛平台由协办单位提供,湖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hb.spb.gov.cn/)作为宣传和信息发布平台。 六、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理论知识所有题目的解答均采用无纸化方式,所有考核试题由选手通过“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竞赛无纸化考核平台”系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前抽取一套试题,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通过上机考核并提交试题答案。各参赛队所有选手均须参加。 实操竞赛设快件收派和快件处理两大模块共六个竞赛项目,要求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场所完成相关业务的实际操作。 七、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17年6月底或7月初(具体报名、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竞赛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八、奖项设置、表彰与奖励 (一)奖项设置 1. 快件收派和快件处理两个模块共6个实操竞赛项目设立个人单项奖。员工组、学生组,每个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快件收派和快件处理两个竞赛模块设立个人全能奖。员工组、学生组每个模块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 2. 设立团体奖。员工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学生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3. 设立精神文明奖。员工组4名,学生组2名。根据各参赛队选手的综合表现、精神风貌、文明操作情况由裁判组推荐产生。 4. 所有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队教练(指导教师)均授予优秀教练(指导教师)奖。 (二)表彰与奖励 1.所有获奖选手、优秀教练(指导教师)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团体奖的代表队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获得员工组快件收派和快件处理个人全能前三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以此类推)。获得两个模块第一名的选手经综合评定推选一名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2.获得员工组前6名的选手, 3.获得员工组前4名,年龄在35岁以下且符合条件的的选手,经申请由共青团湖北省委授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4.获得学生组前3名的选手,报请湖北省邮政管理局授予“湖北省快递技术能手”称号,经核准后,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各快递企业及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发动本单位员工、学生踊跃参赛,应在2017年5月底前自行组织初赛和选拔赛。 (二)原则上每个品牌参赛队选派6名选手参加比赛,规模较大的品牌公司经组委会同意可以按地域品牌组建参赛队。快递企业选手须为参赛企业在岗员工;高等院校选手须为参赛院校在籍全日制学生。所有参赛选手均需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参赛资格。报名结束后,各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三) (四) 十、联系方式 任 翔:电话:027-87564955,15972938103 张小兵:电话:027-83522827,13808699337
附件:2017年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2017年湖北省快递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唐顺益(省邮政管理局局长) 曾向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孔祥恩(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刘富国(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 澍(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 副主任:陈方晔(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委 员:孙 猛(省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周春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邓世民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处长) 张小华(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 操 超(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少年发展和权益维护部(筹)副部长) 徐 淳(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王孝斌(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毛丽萍(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 黄行泉(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周锦堂(省快递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张小兵(省邮政职业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二、竞赛办公室 秘书长:王孝斌 副秘书长:张小兵 成 员: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排相关人员 三、竞赛评判委员会 主任:徐 淳 副主任、总裁判长:张小兵 副主任:曾九洲(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管理六级) 副总裁判长:石小平(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流与交通管理学院院长) 裁判:由裁判员库中抽取。 四、 竞赛仲裁委员会 主 任:周春华 副主任:张 慧(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标准质量管理处副处长) 委 员:张 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高俊霞(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务管理处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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