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2013-07-12
一、工商营业执照办理 快递企业先行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核准登记。 二、网上资料提交 登录湖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在“行政许可”-“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模块在线填写,或下载后进行填写。在线填写的,必须在网上提交材料后的15日内向州邮政管理局提交全部书面材料。下载填写的,在提交全部书面申请材料时,必须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档(其中标注*内容必须网上填报)。 三、纸质资料提交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向州邮政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报告; (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报表;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六)法人履历表; (七)股权结构; (八)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名录; (九)经营快递业务的子公司名录; (十)经营快递业务的加盟企业名录; (十一)处理场所(中心)名录; (十二)快递业务员持证名录; (十三)验资报告; (十四)场地使用证明; (十五)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拨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 (十六)业务操作规范; (十七)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保障收寄、运输、投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用户人身安全,以及用户信息安全等制度,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十八)以加盟或者代办形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应当提交书面形式的加盟合同或代办协议。 四、实地核查 对已经受理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州邮政管理局将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要求组织实地核查后作出审批决定。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前,请登录国家邮政局或湖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政策法规”栏,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掌握办事流程及工作要求。 (二)申请人在注册登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前,请认真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了解申请事项、填写方法及相关要求。(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要注意保存,在企业存续期间经常使用)。 (三)申请人须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要求准备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交州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一份交其省公司,由其省公司同步报送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办理进度和审批结果可通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的“申请进度查询”栏进行查询。 (五)申请人办理所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或批准文件的领取事项时,申请人委托的具体办事人员应提交申请人(与申请表盖章单位一致)对委托具体办事人员及所办事项的委托书;具体办事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州邮政管理局通信地址:恩施市土桥大道施恩堂路特1号,恩施州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邮政编码:445000,联系电话:0718-825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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